旅游中的财产安全
旅行中携带物品要少而精,必要的物品要带齐,违禁物品不要带。
1.禁带物品。
(1)飞机禁带物品:可燃液体、压缩气体、腐蚀液体、易燃液体和固体、毒品、氧化剂、易聚合物质、磁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有害或有刺激性物质以及可能损坏飞机结构或具有不适宜运输的物品、火器、刀剑和其他类似物品、动物。国家有关法律、政府规章和命令规定运输过程中禁止出入境或过境的物品。
(2)火车、轮船禁带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政府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污染车辆的物品。
2.财物的携带安全。
为了保证身上所带现金的安全,建议旅游者每日拿出所需的现金,放在易拿的地方,而把大部分的现金放在贴身安全处。不要向他人特别是陌生人提起。这样可分散风险,即使遭窃也能保住大部分的现金。也可携带信用卡进行旅游。用旅行支票代替现金也是一种方法。
当你身上有贵重物品时,不要将贵重物品连同一般物品进行托运,而应随身携带。在入住饭店后,也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客房内。外出游览时,可以存放在饭店的贵重物品保管处或小保险箱内。
3.为保证财物安全,提醒你三句话:
(1)集小成大件数清。
(2)随时清点不乱放。
(3)离开不忘回头看。
4.财物丢失的应急处理。
(1)身份证丢失:由当地旅行社核实后开具证明,失者持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失,经核实后开具身份证明,机场、安检人员才会核准放行。
(2)财物丢失:财物丢失后,要向导游或领队求助,告诉他们丢失物品的形状、特征、价值,回忆丢失物品可能的时间和地点,积极配合导游人员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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